2019年1月1日起
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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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纳税人能否真正享受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福利
引发深圳市民的热议
这本是一件给居民减负的好事
但谁料到
却引发了房东、租客和中介的博弈
也引发了推涨房租的担忧
其中,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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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房东直言,将其个人出租信息上报给税务部门后,可能面临额外税负,而广大租客则担心因此承担更高的房租。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是否有相关规定房东要补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个人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大类支出的,都可以获得相应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而对于在外打拼,尤其是在北上广深等地工作租房的年轻人来说,房租专项附加扣除是适用最广泛又最实用的一项。
究竟可抵扣多少?
根据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租金支出,最高可扣除1500元/月。
不过,接着往下进行就会发现
操作起来还需要提供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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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
? 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 纳税人需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备查。
换言之
租客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就必须填写出租方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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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不少网民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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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近日刷屏的一篇文章更是完美地诠释了网民的这种猜测。该文章指出,有房东算了一笔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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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
于是就有观点认为
这场房东与租客的博弈
可能导致房东倾向于让房租涨价
造成无人受益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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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究竟政策制定的根本是什么?
究竟拿什么来保护大家的利益?
不妨来听听他们怎么说!
为什么业主不愿意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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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出租房屋分几种,目前大部分是可以按照5%的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但未来是不是会找补旧账对于业主来说依然非常担忧。
即使按照5%算
一套年租金10万的房屋
税费也有5000元
而租户抵扣的个税
其实节省一个月也就100元左右
业主担忧租赁行为被记录后,未来会涉及到房地产税等更多的税费。这种情况下,不愿意不配合租户登记也就成为了大概率事件。
张大伟还表示,其实如果真想给租户减负,办法很简单。
只要能证明自己和父母在这个城市没有产权房屋并且有社保,就可以视同租赁房屋。
而Q房网南山前海区董事副总经理陈建也认同填写真实房屋信息有可能增加出租方税费的观点。陈建表示,对于租房人员来说,主要是可以抵扣个税,增加自己的收入所得。
但对于类似“房屋银行”这样的物业,如果承租方选择了房东(自然人)就要填写房东的真实房屋资料,这样以来房东的房屋信息就会在税务部门留档,房东因此会担心自己会缴纳部分租赁税费。
如果选填组织也是同样的问题,涉及到该企业的组织编码,会不会因此增加该企业的税费负担这也应该需要进一步考虑。
税收一定会越来越完善,不仅仅是深圳全国都如此,这次个税的减免涉及到每个人的利益。
同时,陈建对这次新个税办法充满信心。他表示,不动产登记和统计一直都在进行,相信相关部门会出台一些政策来配合执行,出台利好政策不是滋生乱象,而是让民众正真受益。